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月26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5日(星期三),2月8日(星期六)公休调至2月6日(星期四)。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公休(星期六)调至4月7日(星期一)。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9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调至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