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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转发教务处:关于2009、2010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1-04-29 来源: 作者: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092010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学校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组织结题验收答辩会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429日—512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撰写总结报告及学术论文(要求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于513前将所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检查(513日—17日)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结题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结题验收表中的“学院意见”一栏,并于517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材料5份,电子版发送至sjjxk@sxu.edu.cn,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材料、总结报告及学术论文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有发表的论文,请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及论文复印件。
  3、学校结题验收答辩会
  (1)、答辩时间、地点
  520日下午1430~1800;第一组理科楼302教室,第二组理科楼303教室,第三组理科楼304教室,第四组理科楼305教室。  
  (2)、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进行演示说明,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517日前将答辩PPT发送到各答辩组负责人邮箱(附件1)。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为四个层次: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结果为优秀、良好、通过的项目将给予创新实践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不给予创新实践学分,并只能报销一半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须注明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资助),请提交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版面费给予报销。
 
                              教务处
                          2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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