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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转发学工部(处):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及“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2011-04-08 来源: 作者: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着力加强学生核心价值观培养,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深入、创新地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实现我校作为研究教学型大学把学生培养成为“学习者”、“发现者”、“研究者”和“创造者”的根本目标,引导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我校今年继续开展评优评好表彰先进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按照国家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所在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学校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成员。
  3、三好学生标兵。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全校评选10名。
  4、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为学生总数的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每个学院推荐1个。
  5、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得重复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要一致,不得分开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时事政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集体,爱劳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3)学习目的明确,方法得当,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0%以前);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艺活动,讲究生活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三好学生标兵
  (1)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且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2)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
  3、优秀学生干部
  (1)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并能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各方面以身作则,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
  (1)全班同学求学上进,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学风和班风;模范执行学校各项学习生活规章制度,在学院班级综合考核评比中名列前二名;遵纪守法,班内无一人违法犯罪,无一人受校纪处分;该班集体组建一年(含一年)以上。
  (2)辅导员热爱、尊重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班干部配合下,按照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全体学生健康成长。优秀辅导员所带班级应为先进班集体,并任该班辅导员一年(含一年)以上。
  (3)积极开展和参加有益的文化科技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优异。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
  三、评选办法
  1、在校内实行公开原则,即推荐的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民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由全班同学集体投票,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由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投票评选。各学院以报告形式,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其审核,并由部(处)委会全体投票,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2、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3、实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公示制度。各学院认真评选后,在上报学校前,必须预先向学院师生公示所确定的先进名单,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对于审核结果在校园网和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后师生反映上来的意见,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纪现象的,要坚决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要将进行公示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上。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推选的三好学生标兵填写(手写)《三好学生标兵评审表》、《三好学生评审表》各一式2份,并附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000字),近一年的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各种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2、推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手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2份。
  3、推选的先进班集体填写(手写)《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1份,优秀辅导员填写(手写)《优秀辅导员评审表》一式2份,要求各附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000字),各种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4、学院填写《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一式1份及名单电子版,三好学生标兵在备注栏中注明。
  5、事迹材料封皮正中统一打上“山西大学2010-2011年度XX申报材料”字样,标题用黑体小二号,正文用仿宋四号,统一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6、所需表格见附件,请下载使用,不能改动格式。
  7、申报材料请于415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将评优名单发送至tian_w_s@s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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