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
各学院(系、所):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50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我省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二、提交材料
1、毕业生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的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3月。
2、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由村委会开具享受建档立卡保障证明: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无效(见附件1)。证明应该明确显示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手册)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方可盖章)
3、残疾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由县级残联开具的残疾人证明,并加盖公章。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
6、《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后仍继续使用的银行卡信息,开户银行必须具体到营业部,如***银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并填写银行行号,否则求职补贴无法打到个人账户上)。
7、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公示结果(加盖院系公章)。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严禁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贴,并将符合申领求职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所有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请于4月16日前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与服务办公室(文灜苑三层),报送材料时请按以下顺序排放: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公示结果(加盖学院公章)。
2、《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
3、①《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
②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③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建档立卡保障证明(附件1)和县残联开具的残疾人证明。
④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和《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sxujob@sxu.edu.cn,邮件标题格式“学院(系、所)名称+求职补贴+人数”。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