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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校团委:关于组织山西大学“紫气东来 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7-10-26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做好我校在校贫困学生奖助扶持工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学团委凝心聚力,保障和资助我校贫困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山西大学“紫气东来  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山西省希望工程办公室

(二)资助单位

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三)实施单位

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

院系选拔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5日

领导组审核评审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

表彰总结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

三、奖项设置

(一)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4000元/人,三等助学金3000元/人;  

(二)资助名额

一等助学金30名,二等助学金50名,三等助学金50名;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及生活费;

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二、三年级);

5、当年未曾获得“西部助学工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其他公益组织资助过的学生。

(二)优先资助条件

1、曾受希望工程资助过的学生优先;曾在山西青基会援建的希望小学就读过的学生优先;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父母一方已故或离异非监护人一方不承担抚养费,且未重组家庭的)、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4、荣获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并取得名次者优先;在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发表文章者优先;

5、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

6、荣获省、校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优先;

7、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职务者优先。

(三)评审等级条件

一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突出,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二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刻苦,勤于钻研,热心服务青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3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三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4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经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3、因学业成绩不合格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4、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处分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5、借读生或具有该校学籍而在外校借读或因任何原因休学者;  

6、经调查,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不良浪费者;

7、当年已享受如“西部助学工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其它项目资助者;

8、其它原因有必要终止的。

发生以上情况将取消受助资格,如助学金已发放的将令其退还山西青基会。

五、其他要求

1、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山西大学“紫气东来  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评审方案》要求,选拔推荐,原则上每院系团委推荐一等助学金1人,二等助学金2人,三等助学金2人,“紫气东来 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领导组根据《山西大学“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申请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最终选拔确定。

2、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2:00前,将推荐《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送至坞城校区商学楼综合服务大厅9号窗口,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李登春

联系电话:7010244

电子邮箱:tuanwei@s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