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2-04-24

 
各学院:
  根据《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RT)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名单见附件1)、学院组织答辩检查、学校抽查(结题答辩会)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424日—511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第九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撰写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于511日前将结题验收表(要求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相关材料及学术论文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检查(512日—522日)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结题项目进行答辩检查,并认真填写结题验收表中的“学院意见”一栏,于522日前将学院审查通过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第九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要求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至sjjxk@sxu.edu.cn,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有发表的论文,请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及论文复印件。
  3、学校结题验收答辩会
  学校将随机抽取部分项目组进行结题答辩(名单于521日公布),项目组须提交结题验收表4份,统一由学院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答辩时间、地点
  525日下午1430~1800
  (2)、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进行演示说明,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验收合格项目将记取科研训练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记取科研训练学分,并只予报销一半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注明山西大学科研训练项目),请提交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版面费予以报销。
 
 
                                                            
教务处
                        201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