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教务处2012-02-26

 
各学院:
  按照2012年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决定从2012年开始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办法
  1、检测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检测办法依照《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山大教字[2012]1号)执行。
  2、各学院应根据检测程序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向学生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二、检测程序
  1、各学院须于3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于32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xyjk@sxu.edu.cn
  2、教务处随机抽取论文后将名单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于4 10日前将检测论文word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论文文档名格式为“学院专业代码_学号_姓名”(例:031_ 2008031001_张三)。
  3、教务处对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下发至各学院。检测结果为B类的,须于4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进行第一次复检。
  4、第一次复检未通过者,须于5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再次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进行第二次复检。二次复检通过后,根据各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具体情况,参加正常答辩或由学院单独组织答辩。
  5、检测结果为C类或第二次复检未通过者,依照《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6、各学院须于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优秀毕业论文word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7、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并依照《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三、其他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统筹安排,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项工作,确保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校将根据毕业生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时间安排。
 
  附件:《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的规定(试行)》(山大教字[2012]1号)
 
                          教务处
                        2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