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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通知

 

2011-08-22

 

各年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含 2011 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使我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近期对 2011-201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并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被认定的贫困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的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工作,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填写《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1 )、《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2 ),录入电子版《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 3 )。
  具体要求:
   1 、各年级要认真组织,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人数的 30% (含 8% 特困生)。各班要将 2011 年已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纳入其中。
   3 、时间安排, 2011 8 22 -9 17 日学生申请、民主评议, 9 18 -20 日学院审核认定并公示, 9 23 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确认。
   4 、各种表格的填写录入均要认真、工整、字迹要清晰,表中内容要真实有效。统计表按 09 10 11 级的顺序录入,各年级中先录特困生,再录贫困生。
各班务必于 2011 9 18 日前将《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同时将《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 chumin@sxu.edu.cn 邮箱。
 
 
                       山西大学初民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