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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04-07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决定实施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在“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实施原则下,鼓励以本科生为主体的自主科研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的项目。资助范围包括:专业性研究项目;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性实验项目;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立项年限原则上定为一年(2011.4---2012.5),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3、科研训练项目参加对象须为2009级在校本科生(部分成绩优秀、学有余力的2010级本科生也可少量申报),每个项目参加的学生人数为24人(第一人为项目负责人)。
  4、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为410项。
  二、立项程序
  1、申请学生须联系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同时,登录http://192.168.145.250:8080/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平台(测试版),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项目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sjjxk@sxu.edu.cn,截止时间为2011419日。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5001000/项),并在校园网公布,同时作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备选项目。
  4、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允许擅自改动。
  三、项目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时应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山西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doc)。
  2、中期检查于201111~12月进行,采取学校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中期答辩、其余项目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的办法。各项目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汇总后与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若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项目资助。
  3、结题验收于20125~6月进行,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项目组的成员应全部到场汇报和答辩,提交一篇完整的科技论文,并提供一定形式的成果,如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实物等。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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