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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民学院学生导生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4-12-28 来源:
为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大学生活、制定学习计划、做好人生规划,提高初民试验班人才培养质量,初民学院决定自2013级学生始实行学生导生制度,根据《山西大学初民试验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选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被选聘为山西大学初民学院学生导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认识正确,政治信念坚定。关心同学,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有初民学院学习生活经历,熟悉初民学院各项制度章程和培养模式,已推荐为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者优先。
3、积极参与班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程序
1、按照自愿原则,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根据任职条件及实际需要,经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报学院领导同意后,确定学生导生名单。
3、新生入校后,由学院组织学生导生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张榜公布学生导生相关信息,学生以宿舍为单位,根据宿舍成员的实际情况和兴趣,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选报学生导生,再由学生导生根据学生志愿选择所指导的宿舍。对于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学生宿舍由学院组织安排,通过综合平衡协调,确定学生导生。同时,五个宿舍组成一个互助小组,定期举办见面会。
4、为确保指导效果,每位学生导师原则上指导一个宿舍。
三、工作职责及方式
1、学生导生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实事求是”的方针,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
2、学生导生应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模式、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老师授课特点等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迅速适应初民学院的培养模式。
3、学生导生应积极鼓励和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或其他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
4、学生导生与学生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面对面谈话,每学期以互助小组为单位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的活动。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等方式与学生交流。
5、学生导生应做好导生学生见面记录,定期搜集整理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反馈给学院,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四、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学生导生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学生导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其他
学院每学期对学生导生进行一次考评,对表现合格的学生导生颁发证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导生给予“优秀学生导生”的荣誉称号,对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学生导生,报学院领导批准同意后,免去其学生导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荣誉。
本条例解释权归初民学院所有。
初民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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