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工部9月12日《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山大学工字[2016] 7 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经对学生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核,确定如下拟推荐名单:
1、国家奖学金(1名):
赵婷婷
2、国家励志奖学金(8名):
郝瑞婵 焦亚楠 李桂冰 张 雯 张小霞 李 欢 孙家乐 薛 栋
3、国家助学金(56名):
胡 鑫 宋佳威 薛 颖 杨静静 赵振华 李志鹏 刘国臣
马若琴 吴国宗 杨晓宇 张儒林 张宇仙 董京倩 杜瑶乐
郝家康 郝晶晶 贾志娟 李桂花 栗玉齐 梁晓彤 孟建景
史 蓉 孙 盼 仝 伦 王 苹 彭武学 冯艳如 李 超
王彤彤 魏杏妮 丁弘弢 向 豪 李 影 杨 婕 卢才通
李珍珠 李紫艺 马荣华 武凤仙 张 超 肖诗柱 易可欣
陈 帅 毋啸凡 成佳丽 冯俊艳 付 清 郭 鑫 李旭东
王 羽 武 茜 许博文 张晨艳 白梦娇 冯 泽 李亚平
现对获得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1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7018280。
初民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