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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组织部、校党校:关于举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2019-1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学校党建基础工作,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山西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和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定于2019年11月15日至17日、11月22日至24日分两批举办第88期党课培训班,对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人选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引导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二、培训对象

经过各基层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考核合格(有效期内),被确定为本学期发展对象人选的学生和教职工。(备注:发展对象党课结业证书仅为当次有效。曾参加过组织部举办的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但未发展入党的,需重新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班以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个人自学、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在坞城校区、大东关校区分两批举办,设24学时。(培训班课程设置查阅附件1)

(一)集中授课(20学时)

课程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导学张守夫

课程2:坚定理想信念,做合格共产党员王世杰

课程3:《共产党宣言》与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李全平

课程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宪法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何建华

课程5: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段红艳

(二)现场教学(4学时)

观看《榜样3》专题节目,设2学时;

观看《榜样4》专题节目,设2学时。

(三)个人自学

选用中共中央组织部指定的发展对象培训用书《入党教材》(最新版)为自学读物,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

(四)考试考核

本次培训考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包含平时成绩(考勤情况)和闭卷考试两部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70%。

说明:

培训期间出勤率低于90%,取消本次参加考试资格。

本次闭卷考试卷面成绩未达到60分视为不及格,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本次培训总成绩不满60分,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以上三条,符合其中一条,本次发展资格取消。

集中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统一集中考试,时间拟定于11月26日(周二)晚上19:30—21: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入党教材》、《党章》及本次培训的相关内容。

四、组织管理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管理,提前召开动员会,强调培训的重要性,要求参训学员务必遵守纪律,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本次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考核,所有参训学员不允许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旷课。确有特殊情况的(如代表学校及以上层面参加比赛等),可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出具情况说明,书记签署意见在开课前报组织部审批。

3.参加培训学员须携带学生证(工作证),以备工作人员核对,如发现有顶替现象,则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4.本次党课培训由组织部、校党校负责实施,包括制定方案、课程设置、学员管理、考试考核、组织阅卷、成绩登录、制作结业证书等。

联系人及电话:王忻   0351-70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