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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学工部(处):关于评选山西大学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0-06-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力度,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按照国家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所在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学校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成员。

3.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在当年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产生(占“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每个学院(系)可推荐1名。

4.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为学生总数的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0%(具体名额见附件1)。先进班集体每学院(系)推荐1个。

5.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得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时事政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山西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集体、爱劳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3)学习目的明确,方法得当,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5%以前且无挂科现象)。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艺活动,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及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三好学生标兵

(1)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且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2)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

3.优秀学生干部

(1)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并能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组织能力强,能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各方面以身作则,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好,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求学上进,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学风和班风;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学习生活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评选学年班内学生无人违法犯罪,无人受校纪处分;该班集体组建一年(含一年)以上。

(2)积极开展和参加有益的文化科技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优异。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

5.对创新创业、参军入伍、基层就业、志愿服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及评选名额进行民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召开专题班会由全班同学集体投票产生。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由学院(系)评优评好工作小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全体辅导员、教师代表)召开专门会议,经会议研究集体投票产生。

2.各学院(系)认真评选后,将评选结果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三好学生标兵填写《三好学生标兵评审表》一式两份,并附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000字),近一年的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各种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三好学生填写《三好学生评审表》一式两份。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两份。

3.先进班集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一份,事迹材料及各种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学院(系)填写《三好学生评审汇总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三好学生标兵在备注栏中注明。

5.事迹材料封皮正中统一打上“山西大学2019-2020年度XX申报材料”字样,标题用黑体小二号,正文用仿宋四号,统一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6.各学院(系)以报告形式,将学院(系)评选、公示情况及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

7.所需表格见附件,请下载使用,不能改动格式。

8.所有申报材料请于6月12日18:00前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将《三好学生评审汇总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uegongbu@sxu.edu.cn